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教校安函[2018]45号)精神,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院正常教育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维护学院安全和谐稳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扫黑除恶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涉及学院学生利益和影响校园治安稳定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欺凌、霸凌学生的恶势力,确保校园安全和谐稳定。
二、 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加强对校园周边的涉黑涉恶情况的排查摸底,重点打击游荡在学院周围长期骚扰学生的、拉拢或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的、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社会不良分子;坚决遏制校内教师、临时聘用人员、学生中的涉黑、涉黄、涉毒的不法行为;杜绝学生间发展“小兄弟”“老乡会”和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使学院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平安校园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 组织领导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广利 党委书记
张 廷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王金宝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建华 党委委员、副院长
其其格 党委委员、副院长
成 员:杨连永 梁效海 钱阿丹 王守山 张 雷
朱昌忠 田朝晖 高 昕 吴 涛 邵建辉
陈成林 宏 伟 李 勇 曲亚辉 刘 震
李淑华 蒋 伟 张久泉 太 平 郭志成
梁朋林 伊 敏 李晓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统筹、协
调、推进扫黑除恶日常工作。
四、重点工作
(一)精准排查近三年来被拉拢、胁迫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
在校学生(包括失学、辍学青少年),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滚动排查学院加入“校园贷”学生,扎实推进“校园
贷”专项整治活动。
(三)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发动全院师生积极参与扫黑
除恶专项斗争,及时举报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
(四)加强师生法制教育,严防师生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五)加强在校学生矛盾纠纷排查,联合公安部门深入推进
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校内外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六)全体党员干部带头签订不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不
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承诺书。
(七)及时受理人民群众有关学院党员干部、教职工涉黑涉
恶问题的来信来访。
(八)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
问题的中线,纳入纪检监督工作重点。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至2020年底,为期3年,总体
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
各部门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1. 邀请专业人员展开“扫黑恶、提‘两率’、保‘平安’”工
作为内容的法制宣传课。
2. 通过倡议书、致家长一封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
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平安创建等工作的积极性和公众知晓率。
3.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加大宣传教育活动。召开专题学习动员会、充分利用QQ群、微信、校园广播、黑板报、主题班会、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宣传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扫黑除恶意义,向师生广泛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关法律常识,保障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程序,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和校园安定稳定。
4.在醒目位置公布接受社会各界举报案件的通告(公布举报
线索类型、范围、举报方式等),各部门要结合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线索调查,建立台账,对账盘点,确保依法处理。
(二)第二阶段(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
重点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加大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干扰校园周边环境的社会不法人员和黑恶势力等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涉嫌黑恶势力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和拉拢、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要及时报告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告公安部门介入处置。各部门要全面梳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学院主动防、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
(三)第三阶段(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
学院对各部门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学院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专项斗争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督查,与公安部门加强配合协作,旗帜鲜明地支持工作,保障公安机关依法办案。
(二)强化线索排查,建立工作制度。
各部门要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校园欺凌、暴力、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建立台账。要建立防范黑、恶、乱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黑、恶、乱势力侵害校园案(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现涉黑涉恶势力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对拉拢、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乱势力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2283089、2283138)。
(三)强化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
各部门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发现涉黑涉线索,及时向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要把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简报和宣传工作作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指派专人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采编、报送和联络工作,实行重大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和信息月报制度。
将专项斗争纳入年底考核体系,对领导重视、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工作不主动,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确保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完成,取得实效。
(四)各部门要按照此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于2018年12月15日前报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812室),同时将工作情况及排查问题每月15日前一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