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对校园欺凌问题的认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5月7日上午,我院举办法治教育讲座,特邀我院法治副院长,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范巧兰,为我院师生讲授以《拒绝校园欺凌 守护青春温暖》为主题的防治校园欺凌专题讲座。我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廷,党委副书记李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涂慧英,党委委员、副院长田朝晖,党委委员、副院长刘震,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斯琴高娃,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彭程,办公室主任付晓丹以及我院学生工作部、校园安全管理处负责人,各系书记、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团学办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聆听讲座。
讲座中,范巧兰以近期发生的校园欺凌真实案例为切入点,对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及特点进行了阐述,深入剖析了校园欺凌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围绕我国防治校园欺凌的立法现状、当前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欺凌者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范巧兰强调,面对校园欺凌,学生们要有足够的勇气和决心说“不”,不做欺凌者,不做受害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要修身立德,与法同行,牢记“有才无德,其行不远”的道理,牢记法律准绳,将自身行为的尺度严格限制在法律的边界内。学会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提高法律意识,坚决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养成自觉守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让遇事讲法、遇事用法成为共识和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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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听讲座后,张廷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我院对于校园欺凌的态度是坚决抵制和零容忍,要从学院层面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丰富课程思政内容,从思想上引领广大学生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职能职责落实到位。广大学生要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做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传播者,努力成长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通过此次讲座,进一步增强了我院师生对校园欺凌的认识,为预防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基础。我院将以此次讲座为契机,在法治教育上持续发力,不断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