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及《关于开展2023年呼伦贝尔市级“平安校园”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呼伦贝尔市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验收、公示、评定,2023年12月27日我院作为呼伦贝尔市第一所高校获评市级“平安校园”荣誉称号。
12月14日呼伦贝尔市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成立检查组来我院检查验收“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学院在德政楼808会议室召开平安校园检查验收工作会议,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刘震,学院校园安全管理处、学生处、总务处、教务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并陪同验收。
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座谈等环节,对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验收,并对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建议。刘震副院长代表学院对检查组表示欢迎,并对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多年来对我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给予的指导、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校园安全管理处处长额尔敦达来对我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进行详细的汇报。
校园安全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全体师生的切身利益,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接下来,我院将继续以“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服务育人”的意识,把校园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强化责任担当,增强防范意识,优化育人环境,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助推学院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