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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安处工作职责

部门:校安处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23/6/27 9:09:06 人气:112 加入收藏 标签:

1.制定学院安全防范、校园治安治理,维护校园稳定和正常秩序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并制定预案。

3.指导学院二级单位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台帐,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经常分析学院安全保卫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保卫、保密工作,收集、分析、上报有关信息并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5.负责学院的校园治安工作,维护学院的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对发生在学院及涉及学院人员的刑事、治安和政治案件进行处理。

6.负责学院消防安全的检查指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重点要害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

7.做好学院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校园警务室和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

9.负责学院的国家安全保密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院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

10.维护学院交通秩序,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11.完成学院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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